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9 17:34 作者: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 来源: 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

12月29日,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好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持续用力盯关键、强监督、正风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层层夯实主体责任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至关重要。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化运用好示范区“强作风、重突破、求实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用力抓作风,带头严守纪律,严肃负责、严格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组织党员干部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深刻汲取教训,严守廉洁过节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推动作风持续向好。

二、紧盯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防治突出问题

要坚持严字当头,寸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用等“四风”问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监督理念和方式,借助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综合采取抽查倒查发票出具情况、财务报账情况、资金支出情况、公车封存情况等,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特别是对快递送礼、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高度警觉,露头就打,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有力监督,促进形成有效震慑。紧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的行为。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良好风俗习惯,组织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等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抽查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坚决惩治公款享乐奢靡、铺张浪费问题,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防止年底突击花钱搞“四风”,切实把资金管好用好。紧盯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为名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坚决杜绝以年终考核检查为由,随意向基层摊派任务、要材料过多过频或同一考核事项多头重复报送、同一会议层层套开的“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把党员、干部从繁重的文字材料、考核任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紧盯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扛起部门职责,对于老百姓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要及时精准稳妥予以解决。要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关心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为老百姓营造安定祥和节日氛围。紧盯易发多发的顽瘴痼疾。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全面开展自查排查工作,精准掌握本单位本部门节日作风问题突出表现,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深入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根据示范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重点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安排,统筹推进重点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强化监督检查,做好统筹结合,严肃执纪问责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精准化、具体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其辖,切实把正风肃纪有关要求抓实抓细抓到位。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和网址,动员和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线索,要建立专门台账,优先核查处置。要坚持值班报告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发现“四风”舆情反映的,第一时间上报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持续加大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的监督检查,将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与疫情防控、纠治形式主义、重点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结合起来,开展随机检查和明察暗访,主动深挖问题线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联动,形成合力,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把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节日纪律规定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内容,对在节日期间检查发现并查实的“四风”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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