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9-17 15:45 作者: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日前,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原区国土资源局揉谷镇国土所所长张晓东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底,张晓东在与陕西杨凌宏杨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办理土地租赁手续过程中,违规接受该公司工作人员吃请2次,违规收受软盒中华香烟2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张晓东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3月20日,张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揉谷镇揉谷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刘巨生违规发放会议补贴问题。2016年12月,揉谷社区以集体决策之名,违规为34名党员发放2016年度党员参加会议误工补贴,合计资金798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刘巨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020年12月15日,刘巨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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