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驱动 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廉动力”
发布时间:2023-11-28 14:50 作者:示范区税务局纪检组 来源: 示范区税务局纪检组

根据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安排,国家税务总局杨凌示范区税务局立足建设风清气正政治机关这一重点任务,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主旋律,坚持纪律作风引领,监督执纪护航,织就精准监督廉洁网,推动营商环境向更高标准、更优水平迈进。

一、树好作风建设“风向标”,以干部作风转变促动营商环境改善

坚持“学”字在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作风建设内容作为学习“必修课”,组织开展覆盖全系统税务干部的作风建设专题辅导及“微腐败”专题讲座,引导税务干部管住用好手中“微权力”。

坚持“实”字发力。开展“倡导健康生活,争做自律达人”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参与到体育健身、文学艺术、孝亲敬老、子女教育和社会公益五类打卡活动中来,把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从“工作圈”延伸至“生活圈”,约束税务干部在八小时内外均守住思想防线,远离行为红线。

坚持“浓”字为要。建成杨凌税务廉政教育基地——农城廉税馆,2023年以来,共接受系统内外党员干部参观学习12批次、开展党性廉政教育210余人次。拍摄《杜绝“微腐败”廉洁从税我先行》和《廉洁从税我来说》微视频,厚植廉洁土壤,营造廉洁氛围。

二、严控权力运行“风险点”,以提升监督精度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前移关口,管好“两权”行使“最初一公里”。制定印发《杨凌示范区税务局“两权”监督“最初一公里”实施方案》,通过“凝共识、理事项、定流程、建机制”的“四步工作法”,梳理形成《税收执法权廉政风险事项清单》和《行政管理权廉政风险事项清单》,涵盖土地增值税清算、干部选用调动、公务用车管理等28项廉政风险事项,区分风险等级,由党委纪检组、机关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分层级通过口头提醒、廉政谈话、入驻监督、下发廉政风险事项提醒单和《纪检建议书》等方式进行提醒监督。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口头提醒178次,发出提醒单67份,提醒180余人次。

服务大局,推动税费政策落地见效。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构建一种格局、建立两类台账、聚焦八个重点、开展八项监督”的“1288工作法”为抓手,聚焦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等8项重点工作60余条具体内容,通过税纪融合学习、制定监督台账、列席部门会议、重要节点检查、开展明察暗访、下发纪检建议、常态化约谈等8种监督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各项税费政策落地见效。

提质增效,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以“改作风、优流程、压时间、提质效”为主线,对留抵退税、所得税汇算等常规工作事项,确定办结时限,形成常规事项限时办清单,对照清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在关键领域、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通过查看视频监控、实地访窗口察部门等方式发现政策落实、纳税服务两大类16个问题,督促做好问题整改,打造办事更高效、服务更优质的营商环境。

三、织密拒腐防变“监督网”,以筑牢清廉防线带动营商环境行稳

夯基础,点亮基层监督“探照灯”。制定印发《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实施机关纪委实体化运作实施方案》,配齐配强机关纪委专职书记和专职干部,梳理细化责任清单,督促开展监督工作。探索建立纪检组与机关纪委“松耦合”机制,构建纪检部门统筹指导、机关纪委工作领导、党支部纪检委员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的监督格局,激活基层监督“探头”。举办纪检业务擂台赛,以赛促学、以学促干,推动纪检干部提素质强本领。

强协作,共筑监督“防护墙”。对外主动联络,积极对接地方纪委监委、公检法等单位。2023年以来,主动向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汇报工作6次,开展座谈交流1次,配合数据协查2批次,选派2人参与案件查办。节假日前,配合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赴多家商贸企业检查发票信息1.7万余条。走访属地公检法4次,对全系统169名干部职工非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情况进行线索大起底,加强问题线索信息交换。对内同题共答,局党委与纪检组围绕政府采购管理、推动专责监督向基层进一步延伸等内容开展专题会商,实现1+1>2的叠加效应。

聚合力,凝聚“廉”动新力量。通过联合杨凌示范区企业家协会举办“税企廉政沙龙”、邀请纳税人缴费人代表召开特约监督员座谈会、举办涉税中介机构座谈会、开展家庭助廉系列活动等形式,共话廉洁初心,共签廉洁公约,共筑廉洁防线,以“亲”为导向,以“清”为底线,搭建起沟通桥梁,不断加强税务系统与企业、税务干部家属的良性互动。

近五年来,杨凌示范区税务局无一例纳税人缴费人举报投诉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连续3年在全区部门和行业服务保障满意度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在监督执法序列中排名前列。下一步,杨凌示范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问题是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是否满意为标杆,用更大合力、更优服务、更实举措打造风清气正、清廉高效的营商环境,为推进杨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主办: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703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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