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倡导文明节俭新风,近日,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示范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等规定,正式印发《关于规范全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基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划出“八个严禁”刚性红线,以严规促新风,推动移风易俗走深走实。
《通知》规范对象为全局乡科级及以下层次干部和公职人员,对操办事项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并提出“八个严禁”纪律要求,为党员干部划出行为“雷区”:严禁虚报瞒报、不按规定程序报告、不如实报告或超出报告事项操办;严禁大操大办或通过分次宴请、化整为零等形式多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严禁以权谋私,违规侵占使用公共资源、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借机敛财,收受与职权相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严禁趁机邀聚,以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等方式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宴请;严禁违背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禁工作时间(请婚丧假的除外)参与操办;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为确保规定落地见效,《通知》构建了“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全程监督”的闭环管理机制。《通知》强调,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规范工作第一责任人,需加强对所属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局纪检组将通过随机抽查、群众举报、财务核查等方式开展事中、事后监督,对该报不报、瞒报漏报、顶风违纪等行为“零容忍”,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