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8-11 19:00 作者: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 来源: 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氛围,日前,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通报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揉谷镇法禧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元博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10月至12月,郭元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香烟3条、53度飞天茅台酒1箱(6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郭元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24日,郭元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财物被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杨陵街道姚安社区副主任李永锋和社区监委会委员路会连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7月17日,李永锋、路会连在姚南村城改工作中,违规接受开发商安排的宴请,并收受香烟等礼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18日,李永锋、路会连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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