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巩固和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成果,持续强化警示震慑,现将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杨陵街道彭家窑村原村委会主任彭随昌侵占村集体土地租金问题。2013年5月,彭随昌违反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体制原则,在没有召开会议的情况下,私自同他人签订承包合同,并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资金1000元,用于个人支出,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27日,彭随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揉谷镇光明村村委会副主任张幸福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问题。2010年至2020年,张幸福在任光明村二组组长期间,长期坐收坐支村集体土地租赁收入,数额较大,且对村组账务资料管理混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21日,张幸福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