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23-12-28 10:47 作者:段锐源 来源: 杨陵区纪委监委

近日,杨陵区纪委监委印发《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活动的纪律约束,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严防“灯下黑”。

《办法》从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区近年来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酒驾违纪违法案例,列出了“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工作日外酗酒、酒后出现不当言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10项“八小时以外”“不能为”的负面清单,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划出纪律红线。

同时,《办法》将自我约束、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配套了“八小时以外”活动承诺、报告报备有关事项、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开展廉洁家访活动、定期组织谈心谈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等7项具体监督措施,并明确了出现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追究。

近年来,杨陵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特别是今年以来,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组织开展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集体家访活动、“一对一”全覆盖谈心谈话98人次、学习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典型事迹、观看警示教育片14部、赴监狱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等活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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