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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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9 17: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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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纪检监察一处(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二处(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三处(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中共杨凌示范区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为示范区党工委工作部门,设在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此外,设有示范区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一个直属单位;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无派驻机构。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纪检监察一处(办公室、组织部):负责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保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工委巡察工作机构干部人事工作、党群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受理对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并提出处置意见;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工委管理的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有关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

纪检监察二处(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日常宣传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工委管理的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有关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

纪检监察三处(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受理监察对象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组织协调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工委管理的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有关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


 

主办:杨凌示范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703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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